若您考慮在荷蘭工作與生活,可能會面臨一系列關於居留許可、稅務義務、保險等方面的問題。本文旨在解答移民相關疑問,協助您順利移居荷蘭。
您何時需要申請居留許可?
若您計劃在荷蘭工作超過 90 天,通常需要持有居留許可,除非您是歐盟(EU)、歐洲經濟區(EEA)或瑞士的公民。針對在荷蘭進行部分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員,另有適用條件。
有哪些類型的工作居留許可?
一旦您找到工作,您的雇主將為您申請居留許可。居留許可種類繁多,包括受僱工作、季節性工作或實習工作(lerend werken)、企業內部調動、新創企業關鍵人員、高技術移民(kennismigrant)、歐盟藍卡持有者、(客座)講師、專科醫師培訓生,或符合 (EU) 2016/801 指令的研究人員。在某些情況下,可能適用多種居留許可,此時將由雇主進行選擇。
您想在荷蘭工作,但尚未找到雇主嗎?若您具備高等學歷,或許符合「高學歷畢業生尋職年」(zoekjaar voor hoogopgeleiden)居留許可的申請資格。持有此許可,您可在荷蘭停留最長 1 年以尋找高技術移民職位。在尋職年期間,您可以從事任何類型的工作或實習。
工作許可與居留及工作綜合許可(GVVA)
若您希望受僱工作,您的雇主通常必須為您申請工作許可(TWV)或居留及工作綜合許可(GVVA)。這兩類申請皆須經過審核,以確認是否符合「荷蘭實質利益」(wezenlijk Nederlands belang),即雇主無法在荷蘭或歐洲其他地區找到合適的人選。根據居留目的,雇主需申請 TWV 或 GVVA。
工作許可(TWV)須向荷蘭勞工局(UWV)申請。雇主可同時提交 TWV 與居留許可申請。居留及工作綜合許可(GVVA)則須向移民局(IND)申請,IND 隨後會徵詢 UWV 的意見,無需另行向 UWV 提交申請。若獲准,您將收到一份居留及工作綜合許可,包含一張居留證及一份附加文件。
您的雇主將收到該附加文件的副本。文件中載明了您獲准受僱的雇主名稱及相關工作條件。
若您处于高学历毕业生求职年期间,潜在雇主无需为您申请就业许可。
若您對於取得居留許可或勞動條件仍有疑問,Hodak 的移民法律師可針對所有法律層面為您提供諮詢,並協助您準備必要文件。
您的雇主:非認可擔保人與認可擔保人
在申請居留許可時,您的雇主將擔任 referent(擔保人/保薦人)。referent 必須確保員工符合居留許可的條件。IND 會區分非認可 referent 與認可 referent。若雇主已被 IND 認可為 referent,申請程序將較為迅速。若您想以知識移民(kennisimmigrant)身分工作,則您的雇主必須是認可 referent,除非您具有土耳其國籍。
實習工作或季節性工作
「實習工作」(lerend werken)是指您以實習生或培訓生身分,在荷蘭為您的學業或國外工作累積相關經驗。季節性工作(如農業領域的季節性工作)則受限於最長 24 週的期限。
任何在荷蘭設有據點,或由授權商業代理人在荷蘭代表的雇主,皆可為季節性工作或實習工作申請居留及工作綜合許可。若根據《2007 年商會登記法》(Handelsregisterwet 2007)有相關規定,該組織必須在荷蘭商會(KvK,即荷蘭商會)的商業登記冊中註冊。雇主無需具備認可擔保人資格。
受僱工作
在荷蘭的受僱工作是指非季節性工作或實習工作的聘僱關係。任何在荷蘭設有辦公室,或由授權商業代理人在荷蘭代表的雇主,皆可申請一般工作簽證。若根據《2007 年商會登記法》有相關規定,該組織必須在荷蘭商會(KvK)的商業登記冊中註冊。雇主無需具備認可擔保人資格。
國際貿易往來規定
國際貿易往來規定允許企業透過靈活的程序,暫時將外籍員工調派至荷蘭。這些員工的工作不得排擠當地勞動力市場的就業機會。若要符合此規定,雇主必須先向 UWV(荷蘭雇員保險機構)提出申請。若該程序獲准,雇主無需再為這些員工申請工作許可(tewerkstellingsvergunning),僅需向 UWV 登記員工資料即可。雇主無需具備「認可擔保人」(erkend referent)資格。
企業內部調派(第 2014/66/EU 號指令:企業內部調派人員)
針對由雇主暫時調派至荷蘭分公司的員工,適用第 2014/66/EU 號指令關於企業內部調派人員(Intra-Corporate Transferee)的規定。員工須維持與歐盟境外雇主的僱傭關係,且職位須為管理人員、專家或實習生。為取得此簽證,員工必須符合相關資歷與薪資要求。荷蘭雇主無需具備「認可擔保人」資格,但若具備該資格,程序辦理將更為迅速。
新創企業關鍵人才
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,針對新創企業關鍵人才的居留安排正式生效。該安排作為為期 4 年的試點引入。新創企業的薪酬制度往往不符合現行程序,例如針對知識移民的居留許可。透過此針對新創企業關鍵人才的試點安排,荷蘭境內的初創、具創新性的企業可在公司發展的早期階段,吸引並留住具備特定高階專業知識、經驗與技能的員工。
高技術移民、客座講師及受訓專科醫師
對高技能移民(kennismigrant)的准入適用薪資門檻。若要為高技能移民、(客座)講師或受訓中專科醫師申請居留許可,雇主必須獲 IND(荷蘭移民局)認可為擔保人(referent)。若您具有土耳其國籍,則無需認可擔保人。不過,如有認可擔保人,程序將更快。
歐盟藍卡
歐盟藍卡旨在吸引在歐盟境內從事高技術工作的專業人士。申請條件之一是必須符合歐盟藍卡核發的國家規定。為取得歐盟藍卡,員工必須符合薪資與學歷要求。您在荷蘭受僱的雇主無需具備「認可擔保人」資格,但若具備該資格,程序辦理將更為迅速。
第 (EU) 2016/801 號指令架構下的研究人員
研究人員可根據第 (EU) 2016/801 號指令獲准進入荷蘭。組織必須獲得 IND 的「認可擔保人」資格方可使用此途徑。若您擁有土耳其國籍,則無需認可擔保人。不過,若有認可擔保人,程序辦理將更為迅速。
高學歷人才求職年
高學歷畢業生尋職年係為那些在荷蘭尋找工作之高學歷人士(作為 kennismigrant)。以「尋找並從事工作(不論是否受僱)」為目的之居留許可有效期最長為 1 年。您可自行申請,無需經由擔保人介入。
結論
全面了解荷蘭的工作與居留許可選項,對於在該國成功發展事業或經營企業至關重要。各類許可證開啟了多元的可能性,並提供了滿足每位申請人獨特情況所需的靈活性。無論是針對畢業生的荷蘭工作簽證、研究人員身分、季節性勞工還是新創企業的關鍵人才,每一種居留許可都有其獨特的優勢與要求。
除了本文提供的基礎資訊外,尋求專精於移民法的專業法律協助始終至關重要,以確保遵守所有相關程序與法規。荷蘭的律師將協助您將風險降至最低,並簡化取得許可證的流程。
我們希望本文能協助您釐清荷蘭工作簽證與居留許可的複雜環境,並為您的職業發展或創業計畫開拓新視野。